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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一、读者可凭证免费到本馆阅览室阅览报刊,外借书刊则需凭本馆一卡通借阅证到各借阅处办理外借手续。

二、读者凭一卡通借阅证可在图书外借处借阅图书,每证每次可借阅图书1册,借期20天。

三、读者凭一卡通借阅证可在报刊室、少儿室借阅期刊,每证每次可借阅期刊2册,借期7天。

四、所借书刊如到期仍需继续阅读,可续借一次。读者既可到馆办理续借手续,也可电话续借,或网络自助续借。

五、爱护图书人人有责。请勿随意在图书上圈划、涂改及撕页等,如有损坏,照章赔偿。读者借阅前,请认真检查,发现有污损残缺情况及时交由工作人员加注标记,否则归还时发现问题,由借阅人负责赔偿。

六、图书是国家财产,读者若不慎遗失图书,应购买同种书(正版)赔偿。确实买不到者,本馆视图书的价值参照书刊丢失赔偿办法收取相应的赔偿金。

七、定价超过80元的图书、工具书或珍贵资料书谢绝借出,仅供室内查阅。如有特殊需要,请与工作人员联系。

八、读者自带的书刊、包、雨具等物请放入存包柜内,读者进入室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、吃东西、大声喧哗,并请将移动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,勿在室内接听电话,共同创造良好的阅读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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